龍湫寶塔
林熙春(1552—1631),字志和,號仰晉,生于嘉靖三十一年(1552年),海陽龍溪(今潮安庵埠鎮)寶隴村人,他于明萬歷十一年(1583年)中進士后,授四川巴陵縣令,后來被起用為福建將樂縣令。林熙春到任后,建楊龜山祠,為《楊龜山文集》作序;同時整修學宮,十分重視文化教育。此后,林熙春升任戶科給事中,又歷任禮科、兵科、工科都給事。
萬歷二十三年(1595年),因諸言官對軍政大事不敢加以評議,激惱了萬歷皇帝,一下子貶斥了34人,大臣疏救俱無效。對此,林熙春毅然于第二年正月偕率同僚,帶頭抗疏,伸救言官。這一來,萬歷皇帝更加惱羞成怒,竟將林熙春也降調湖南茶陵州判官。從此林熙春稱病家居,一住就是10年。萬歷三十四年(1606年),林熙春改任廣西賀縣,依然沒有赴任。
明神宗去世后,光宗即位,改元泰昌。是年(1620年)下旨起用閑置舊臣,年已逾68歲的林熙春重被起用。他以南京儀制郎中升光祿少卿。此后歷任太仆寺少卿、右通政、太仆寺卿、太常寺卿、大理寺卿。這期間,林熙春雖已年屆古稀,依然敢于直言,膽識不減當年。他在太仆寺少卿任上,就曾上疏,既解民瘼,也紓君憂。
與此同時,林熙春曾奉旨總理京邊馬政。一月之內,他精選戰馬3萬余騎。并經武官調試評定,全部合格。在署理東路馬政時,曾“點馬”抵玉田縣。聞城內兵變,新舊兵格斗,他毅然“驅車進城”,平息兵變。在大理寺卿任上,林熙春針對大理寺案牘如山積的情況,盡快加以清理,并及時上《申飭法紀疏》。使有關官民都有約可依,有章可循。
天啟四年(1624年),魏忠賢閹黨之禍日見暴露。林熙春自知無力回天,加上年事已高,故連上六疏乞休,最終獲得批準,告歸前還獲晉戶部左侍郎。返潮之時,林熙春雖已是年逾古稀的72歲老人,仍然關切地方民生,致力于一地公益事業。如為潮州爭鹽稅,減里役,倡筑炮臺,倡浚三利溪,倡建鳳凰臺,倡修龍頭、東集等橋,倡建許隴堤橋等等。此外,他還捐修贖佛寺田百畝作為秀才科試資費,并創建龍溪會館。林熙春才氣橫溢,熱心于藏書、著述。崇禎四年(1631年),林熙春辭世,享年八十(虛齡)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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